摘要:用“五年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方式,是一种历史上绝无仅有、独具特色的发展范式。研讨这一发展范式的内涵、演变历程、成功秘诀和积累的治国理政经验,不仅对当今中国制定和实施“十五五”规划,到 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也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借鉴范本和参考价值。
摘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重要战略部署,是关乎强国建设与民族复兴大局的系统工程。“五个共同”从历史逻辑层面,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及建设筑牢前提基础,也为把握新时代建设成就与实践路径提供历史与理论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成果丰硕,全体中华儿女携手绘就政治建设团结一致、经济建设共富共享、文化建设兼收并蓄、社会建设交融互嵌的建设图景。站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关键节点,需从坚定思想引领、形成教育合力、推动生计互嵌、深化团结叙事等方面发力,明确中华民族共同责任、形塑中华民族共同身份、扩大中华民族共同利益、巩固中华民族共同情感,精准把握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践路径,确保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稳步前行,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及民族复兴筑牢人心根基。
摘要:数智时代背景下,提升思政引领力已成为教育强国建设的核心议题。面对生存场域发生新变化、引领客体呈现新特征以及育人载体生成新样态的发展嬉变,教育强国思政引领力亟需向数智技术“借势”以赋能引领效果,驱动育人成效。具体而言,通过数据治理、算法适配、场景融合、关系重构四重逻辑,系统地将数智技术优势转化为教育强国思政引领力的动能提升。究其根本,数智赋能的有效性在于对创新之“变”与守正之“不变”的深刻洞察与辩证把握。因此,提升教育强国思政引领力的实践进路应当坚持守正创新多措并举:既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也要融入日常生活实践,还要完善多元协同机制,更要规范技术应用伦理,从而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摘要:探究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标识性概念及其文明意义,是一项学术研究上尚未获得充分展开的理论议题。其之所以必要且重要,是现代知识生产的流变特质驱动术语革命的持续性涌动,移植性与本土性概念之争呼唤标识性概念的入场解围,“概念孤儿”的现实困境期待标识性概念的强势破局等多因素作用的结果。从理论上看,传统文化中经验素材跨领域运用,宏大进程中概念发明与概念重启协同,以及时代场景中依托学术讲述政治,构成标识性概念发生的基本逻辑。从现实上说,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全周期追踪与概念的体系化建构,进程的大历史叙事与概念的跨文明表达,以及概念的光谱性甄别与话语的真实性澄清,为回应标识性概念何以长久维持提供了持续激活的分析框架。总体而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所生成凝结的标识性概念,在传承中华文明基因、点亮社会主义文明底色、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文明进步力量和话语价值。
摘要:人权研究的“话语”视角,是利用“话语理论”阐释人权的方法。在“话语”的意义上,人权话语表现出“三位一体”的结构:微观层面的语言表达、历史层面的历史事实和社会层面的社会实践。虽然有不同的话语理论可用以看待人权,但比较切近人权话语的,主要有从语言学视角切入的话语分析、从社会学视角切入的符号互动论和从文化学视角切入的文化社会学三种理论或方法。人权话语的言说背后隐含着复杂的认识框架、意识形态、社会动因、行为互动等元素,人权话语在本质上是一种现代性理论。根据人权话语的论证根据和主要使用语境,对人权话语进行类型化,可以将其分为人权的伦理话语、政治话语、法律话语和社会话语四个层面。而当代中国人权话语的谱系,从研究对象、理论基础(理论资源)研究指向与评价标准上看,主要体现为自由主义人权话语、马克思主义人权话语和儒家人权话语三种类型。当代中国人权话语实际上是由多种不同的理论资源共同塑造的,既涉及语言、文化甚至文明层面的交流与交际问题,更涉及深层次的认识论、语言思维、理论言说、论证逻辑等问题。
摘要:将“叙事”引入经济学理论体系,以叙事经济学与行为经济学为理论支撑,构建“叙事一行为一增长”一体化分析框架,系统阐释“叙事”驱动经济增长的机理与传导路径。研究表明,“叙事”通过情绪预期管理、心理账户重塑、时间偏好调节三大效应形塑了行为个体心理与行为,并通过信息传播、政策响应、社会认同渠道向群体扩散。但是“叙事”影响经济增长的有效性受到其可信度与一致性、受众接受度与行为响应、传播的环境变量等因素制约。在上述机制基础上,“叙事”短期通过影响消费与投资来调节经济波动,长期则通过知识扩散、技术创新与人力资本积累来影响经济稳态增长率。基于此,得到以下启示:可通过主动塑造经济“叙事”、优化信息传播与制度环境、构建“叙事一行为一增长”良性循环,为经济增长创造良好条件。
摘要:法价值论命题,即法的价值是否存在,其内涵范畴为何的问题。在自然法学看来,法的价值是存在的,并且是法律的制定依据。自然法学从自然主义法本体论的角度出发,认为“法”与“法律”概念有所区别,“法”即法本体是社会自然规律,而“法律”是国家的制定法。所以,自然法学视域下的法价值论命题则存在两种命题摄取性:一为社会自然规律价值论;二为法律价值论。因此,自然法学层面的法价值命题主要涵盖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的制定需要依据一定的社会价值标准;二是社会自然规律在法律制定过程中所起的客观物质性作用。在法方法论意义上,虽然法本体与法价值在逻辑构造上共同作用于制定法的立法基础,但是真正影响法律制度走向的因素是法的价值。
摘要:职务违法犯罪涉案财物的价格认定,是监察机关基于其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需要,委托价格认定机构对价值不明的涉案财物认定价格的行为。其兼具监察协助行为、行政辅助行为、行政确认行为等法律性质。价格认定应当遵循正当程序:监察机关委托价格认定机构进行价格认定,价格认定机构依法受理,非经法定事由不得拒绝;价格认定的执行与认定结论的作出,需遵循实物查验或勘验、市场调查、分析测算及作出结论、内部审核及集体审议等程序;价格认定的中止与终止,必须符合法定事由;价格认定的复核,需依据法定复核启动机制、复核范围,决定维持原结论或作出新结论。价格认定结论作出后,监察机关需要对价格认定进行程序性和实体性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且属实的,才能作为定案根据;监察机关应将审查结果写入调查报告,作为涉案财物处置依据,并将价格认定结论书作为证据材料随案移送。
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与生育率逐渐走低的转变,如何构建适应新时代新需求的养老与育儿服务体系,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研究发现“一老一小”群体呈现高倾向型老年健康服务、普遍且趋同的托育服务,以及代际融合的老幼复合型机构服务的需求。由此,通过探究“一老一小”医养托模式的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明珠党群服务中心的“老幼同托园”、南山区沙河街道“一老一小”幸福社区治理两个典型案例,了解其模式与经验,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期为推动我国社区治理现代化、促进代际和谐、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感提供有益参考。
摘要:探究荆楚文化与中华文明的发展关联及其现代演变,对于文明溯源、建设现代文明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文化、文明与精神三个层面的深入分析,荆楚文化从地域分支发展为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演变过程得以呈现,其对中华文明特征的深远影响也随之明晰。文献记载、考古实证与多学科视角的交叉运用,实现了对荆楚文化从物质符号到精神内涵的考证。在推动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背景下,辨析荆楚文化基因与现代社会发展的契合点,有助于归纳出从理念引导到文化应用的发展路径,具有较深的学理与现实价值。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中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郑长忠撰文指出,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关键节点会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进一步深化了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体系,为新时代新征程的实践探索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历史逻辑、发展动力、阶段特征和世界意义四个维度构建“文明根脉一动能重塑一战略进阶一全球坐标”四位一体的分析框架,有助于从中国式现代化逻辑把握全会的历史方位和时代意蕴。从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社会科学辑刊》2025年第4期刊发一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题文章。、的《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创新发展的三重逻辑》认为,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从历史维度科学总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创新发展的基本经验,将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理论创新的根本前提,从理论维度深刻揭示和充分彰显“两个结合”的内在逻辑,为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创新发展奠定深厚的理论根